2021年01月16日安平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2020年12月14日安平县人民政府公开出让的2020年第10号地块、第20号地块,因公共利益建设需要占用,解除该两宗地块的《成交确认书》。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