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衡公土告字[2023]49号 根据衡水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23)4号会议纪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受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城分局委托,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地块 面积 规划 用途 容积率 出让 年限 建筑 密度 竞买 保证金 2023-桃28号(棚改) 中湖大道东、西环南路西、滏阳西路北 68806.82㎡ 103.21亩 居住 ≤2.0 >1 70年 ≤20% 20421.86 万元 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2023]043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不动产单元代码为131102103032GB00021W00000000。 二、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等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2、该宗地是桃城区北沼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补偿费用1348.7246万元,具体回迁安置工作及相关要求由桃城区人民政府负责。 3、竞得人要严格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衡政规[2021]7号),落实“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要求和建设时序进行开发建设,经联合验收合格或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税费全部缴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不动产权证书》,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4、该宗地配置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在建成后达到交付条件的,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 三、2023-桃28号(棚改)地块起始单价为197.87万元/亩,起始总价20421.86万元。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9日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6时(以银行显示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3年12月20日10时统一确认其竞买资格,通知参加拍卖活动。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12月20日15时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举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衡水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地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人民支行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13050171520809666666 联系地址:衡水市市民中心(南环西路128号)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齐女士 孟先生 电话:0318-6991050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城分局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18-2083392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