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大厅 > 交易公告 > 土地/矿产权 > 出让/转让公告

T13110019009701-12019-32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衡水市】【信息时间:2019-07-03 10:18:30 阅读次数: 】 【字号     】 【关闭

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冀州自然资源告字[2019] 9 号 
    经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政府批准,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2019-32 位 置冀州区东部新区清水路北侧学苑大街东侧清盐西街西侧 面积36345.13 (平方米) 用途商业住宅 出让年限商业40住宅70(年)竞买保证金8233.7(万元) 起始价8233.7(万元) 加价幅度10万或10整数倍(万元) 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 其他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有关规定执行。 该宗地全部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政府全部回购。土地出让后,由 竞得人与东部新区指挥部签订回购协议,具体回购细节和程序可与东部新区指挥部沟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及法律、法规和拍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提交竞买单位与法人的资格证明,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拍卖出让的组织领导与实施 本次出让活动,在冀州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邢台北方拍卖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7月3日至 2019年7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三楼报名处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7月3日至 2019年7月22日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报名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16:00时(以到帐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9年7月22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15:00时。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成交后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并缴纳; 
     2、本次拍卖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 衡水市冀州区兴华南大街342号 
   财 务 科:0318-8616259 
   保证金账户:冀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冀州支行 
   帐 号:100284740101 
   联 系 人:王素平 
   联系电话:18333950123 
                          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3日

附件
欢迎留言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