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衡公土告字[2019]21号
根据衡水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9(1号)会议纪要,受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地块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出让 年限 | 建筑高度 | 竞买 保证金 |
2016-19号 | 大庆路以南、 榕花大街西 | 1655.76㎡2.48亩 | 商住 | ≤2.5 居住>1 | ≤4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地上≤75米 地下≤10米 | 628.92 万元 |
2016-20号 | 榕花大街西、 大庆路以南 | 1912.31㎡ 2.87亩 | 商住 | ≤2.5 居住>1 | ≤4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地上≤75米 地下≤10米 | 726.37 万元 |
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要求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衡水市第一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未解决之前,不得参与该两宗地块竞买。该两宗地属原滨海饭店南侧区域棚改项目。
三、2016-19号地起始单价为253.6万元/亩,起始总额628.92万元。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居住、商服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高于40%。
2016-20号地起始单价为253.1万元/亩,起始总额726.37万元。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居住、商服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高于40%。该宗地需提供回迁安置面积960.76㎡,其中桃城区路北街道办事处京华社区居民委员会318㎡(依协议内容此面积不占用本区域土地),商业门店389.65㎡,居民用房253.11㎡,相关事宜由衡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121.17.30.228/)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报名方式为网上申请,按拍卖须知要求向我中心指定的邮箱提交报名所需全部资料(包括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制成电子文档发送到我中心指定邮箱(hsggzyjy@163.com)。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7月9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9日16:00(以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9年7月10日15:00统一确认竞买资格,通知参加拍卖活动。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衡水市民中心第七开标室,拍卖时间为:2019年7月11号15:00。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地址:中国银行衡水车站支行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101668232324
联系地址:衡水市市民中心(南环西路128号)
联系人:曹女士 赵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8-6991051
监督举报电话:0318-6991065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