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冀州国土资告字[2018]15号
经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冀州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位 置 |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2018-11号 | 金鸡大街以西,洛津路北侧 | 27922.91 | 居住用地(可兼容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15%的商业设施) | ≤2.5且>1 | ≤25% | 8532.3 | 8532.3 | 10或整倍数 |
2018-12号 | 金鸡大街西侧,洛津路南侧 | 16808.59 | 居住用地(可兼容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设施) | ≤2.2且>1 | ≤25% | 4591.02 | 4591.02 | 10或整倍数 |
2018-11号地块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2018-12号地块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均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执行。以上两宗地块为安置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竞得者竞得后需先行与征收办签订安置房回迁协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及法律、法规和拍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31日至 2018年11月19日16时,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报名处(河北盛融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19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报名处(河北盛融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16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8年11月2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拍卖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10时30分。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交地面积进行调整;
2、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均由竞得人负责与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3、竞得人须严格按照住建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4、基础配套设施(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进出口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5、安全距离、消防通道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6、成交后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并缴纳。
7、本次拍卖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8、在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期间,因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缴纳保证金账号变更,详细咨询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或联系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
衡水市冀州区兴华南大街342号
财 务 科:0318-8616259
保证金账户:冀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冀州支行
帐 号:100987157278
联 系 人:河北盛融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931170768 郭静
18630173619 郭永健
衡水市冀州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