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大厅 > 交易公告 > 工程建设 > 澄清/变更公告

衡水市振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信息来源:衡水市】【信息时间:2020-08-11 14:56:16 阅读次数: 】 【字号     】 【关闭

衡水市振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质疑回复

质疑内容一:1.项目要求项目经理2017年8月1日至今担任过类似项目业绩,且该项内容时间限制作为资格后审条件,严重存在排斥我单位进行投标活动,望招标人予以修改。 2.招标文件及公告中,将类似业绩作为资格后审内容,不符合建设部门相关文件,望招标人予以修改,我单位保留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力,本次招标严重影响我单位投标活动,存在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望予以修改。

回复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符合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符合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质疑内容二:您好,我单位研究招标文件后提成以下几点异议: 1.我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拟采用转账方式提交,如何提交?投标保证金仅允许基本账户银行保函一种,是否有排他行为? 2.我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经计算后,发现本项目工期不满足要求,仅是施工的项目工期120天都达不到要求,是否存在恶意压缩工期情况,请进一步核实。

回复二: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冀建建市【2019】5号)第一款第(三)项第2条规定:鼓励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推行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根据《衡水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通知》(衡水领办函【2019】7号)规定:“各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到2020年底全面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经市场调研,如投标单位合理安排人员、设备、机械等,各专业间相互紧密配合,工期120日历天可完成本项目工作,固招标文件中规定工期120日历天不存在恶意压缩工期的情况。

质疑内容三:1.请问资格后审中项目经理业绩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仅承揽过工程设计或仅承揽过工程施工的业绩不算项目经理的业绩吗?项目经理业绩规定为2017年8月1日至今的才算,而且要求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请问如果仅承揽过设计的业绩,合同金额也按3000万元计算吗?该内容作为资格后审内容,我单位如果没承揽过工程总承包的业绩,就不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请问如果都这样要求,没承揽过类似项目的企业都没资格投标,还能有资格获得承揽项目的机会吗?承揽过工程设计或者工程施工的企业,同样有权利也具备能力参与工程总承包的机会,把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业绩作为资格条件,有悖国务院相关文件。 2.本项目工程结算价款以经招标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结果依据,政府部门不进行审定吗? 3.本项目设备费据实结算,是不是按照供货发票吗?还是按照甲方认定的价格?招标文件已经让投标人进行报价了,是否应该按照投标人中标价进行结算?请明确设备报价结算依据。

回复三: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经理业绩是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单位如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设计或施工业绩,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设计业绩时需提供该项业绩的工程投资额度的证明材料(工程投资额度需大于或等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合同金额);2、本项目工程结算事宜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3、设备费的结算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设备费进度款及合同补充条款规定执行。

质疑内容四:我单位在进行设备报价时,发现以下问题,望招标人明确: 1.设备国产优质品牌为哪些品牌? 2.污泥自卸车仅有台数,无具体参数,无法进行准确报价。 其他问题: 1.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修改格式。 2.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是作为哪步评审。 3.招标人已经完成初步设计,评标办法中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是否需要重新做方案设计? 4.评标办法类似业绩中要求2017年8月1日至今有4个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的业绩得满分,如果是联合体形式的工程,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才算,该要求严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情况,联合体进行承揽项目时,在承揽工程过程中具备同等权利,只不过分工不同,这样的要求过分苛刻。

回复四:1、设备品牌需各投标单位投标时自行提供;2、污泥自卸车载重12吨;3、招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是供各投标单位参考,各投标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联合体要求;4、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近年财务状况,详见招标文件;5、本项目初步设计已提供,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6、类似业绩要求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
欢迎留言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