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来:
4.3投标人将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到场的出示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网上通过审查后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送至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更正为:
4.3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到场的出示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网上通过审查后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送至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