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 HBZYZB-2022-009 | ||
工程名称 |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 | ||
建设单位 |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 | ||
建设地点 |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院内 | ||
招标内容 | 拆除原单层建筑,新建1栋三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328.7平方米的检务公开大厅。 | ||
工程招标范围 | 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相关审查,提交业主所需的图纸(包括文本版、CAD格式电子版)、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汇总整理及后期服务工作等。 施工:拆除原单层建筑,新建1栋三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328.7平方米的检务公开大厅。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总投资 | 约300万元 |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 2022年 2 月 26 日 |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 2022年 3 月 2 日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拆除原单层建筑,新建1栋三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328.7平方米的检务公开大厅。 2.2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院内 2.3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 2.4服务期限:20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与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相关审查,提交业主所需的图纸(包括文本版、CAD格式电子版)、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汇总整理及后期服务工作等。 施工:拆除原单层建筑,新建1栋三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328.7平方米的检务公开大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8)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不超过2家)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 月 26日9时00分时至2022年3 月 2 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月 18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5.2因疫情原因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远程解密、在线开标,投标文件解密应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3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若投标人在使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 400-688-6235; 5.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5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和平东路559号 联系人:张贵斌 联系电话:0318-86221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