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安平高新区后铺村北乡间道路工程 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审批核【2020】12号 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平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平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后铺村北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长度1043.68米,翻建行车道路面硬化7753.763平方米,路缘石2050米,平石2050米。其中经六路延伸至渠边路(AK线)道路长度141.991米,翻建行车道路面硬化1248.473平方米,路缘石317米,平石317米 。渠边路(K线)道路长度901.689米,翻建行车道路面硬化6505.29平方米,路缘石1733米,平石1733米。
2.3 工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7日09:00至2020年12月01日17: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2月22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平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平县经一路8号 | 地址: | 汶川县威州镇桑坪路39号附96号 |
邮编: | 053600 | 邮编: | 610000 |
联系人: | 孙建 | 联系人: | 鲍迪 |
电话: | 0318-7879903 | 电话: | 0318-232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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