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市级机关大楼会议室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ZB2017-1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市级机关大楼会议室升级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本级政府2018年预算,招标人为衡水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音频、视频及装修工程。
2.2、工程地址:衡水市市直机关办公楼。
2.3、工期:4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所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机电工程或通信广电工程专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资金缴纳证明(2017年不少于六个月的缴费证明)、非显示屏制造厂家投标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及厂家营业执照、3C认证证书、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时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显示屏同一厂家产品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投标,以先报名顺序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要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
4.2投标人将以下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机电工程或通信广电工程专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资金缴纳证明(2017年不少于六个月的缴费证明)、非显示屏制造厂家投标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及厂家营业执照、3C认证证书、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证件提供原件及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送至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6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衡水市新华西路
联 系 人:任志宗
电 话: 0318-2230080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中心街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直房产四楼
联 系 人:张志松
电 话:0318-203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