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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井线滏阳新河左堤至大广高速公路跨线桥段大中修工程施工L11

【信息来源:衡水市】【信息时间:2017-10-13 15:46:20 阅读次数: 】 【字号     】 【关闭

衡井线滏阳新河左堤至大广高速公路跨线桥段大中修工程施工2017-L11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ZB2017-13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井线滏阳新河左堤至大广高速公路跨线桥段大中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6]463号、冀交公路[2017]3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招标人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7-L11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衡水市武邑县。

2.2建设规模: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桩号

长度

(公里)

技术等级

主要工程内容

2017-L11标

衡井线滏阳新河左堤至武邑桃城界段大中修工程

K2+435-

K7+406

4.971

二级

18厘米冷再生,加铺18厘米水稳碎石,铺筑9厘米沥青混凝土,施划标线等。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7日,工期共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衡井线滏阳新河左堤至大广高速公路跨线桥段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2017-L11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乙级或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确认)

近五年(2012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累计完成不少于10公里的二级及以公路的路面大修或修工程施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报名。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要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

4.2投标人网上报名完毕后,请于20171012日至 201710月1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向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递交以下纸质资料: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亲自到场的不需委托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正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业绩证明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网中标公示截图,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证书等)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近一年内被官方列入投标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报名或中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日9时00分,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发布(http://hsggzy.hengshui.gov.cn)。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

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地    址:

衡水市中心街116号

邮政编码:

053000

 

邮政编码:

050000

联 系 人:

李双囤

 

联 系 人:

张志松

电    话:

0318-2698569

 

电    话:

0318-2023330

传    真:

0318-2693867

 

传    真:

0318-2033330

 

 

 

 

 

 

 

 

8.附表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乙级或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确认)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2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累计完成不少于10公里的二级及以公路的路面大修或修工程施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过去3年(2014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投标人在过去3年(2014年8月1日至今)公路工程施工中不曾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序号

岗位

数量

资格标准

1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路桥相关专业),8年工作经验,担任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3年。

2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路桥相关专业),8年工作经验,担任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副总工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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