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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乡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工程项目

【信息来源:衡水市】【信息时间:2017-10-11 17:03:57 阅读次数: 】 【字号     】 【关闭

安平县乡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HBHYZB2017-199

安平县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经安平县行政审批局批准立项,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安审批招标核字[2017]62号,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1、项目名称:安平县乡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工程项目

2、建设内容: 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

3、工程地点:安平县

4、工程质量:合格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加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且其经营范围应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3)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要求:

1)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投标人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开标时随招标文件一同递交

3)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等工作,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302房间)。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9、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愿意投标且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171012日至2017101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韩新杰            电话:0318-7599808          

招标代理公司: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广路            电话:18633861875     

日 期: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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