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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中医医院购置50立方制氧机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衡水市】【信息时间:2023-03-10 17:19:42 阅读次数: 】 【字号     】 【关闭

衡水市中医医院购置50立方制氧机项目

更正公告

原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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