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提升“雪亮工程”建设变更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完善提升“雪亮工程”建设
采购人名称:中共阜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阜城县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郑皓鸣 0318-46227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智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政通街康弘名邸小区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何争一 13785858205
预算金额:160万元
建设周期:合同签订之后 10日(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质量标准:合格
变更内容: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电子保函要求同原招标文件,银行保函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2、投标保函中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少大于投标投标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银行保函扫描件。
4、凡未按本文件规定形式提交或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一律按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