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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县档案馆(事业)武强县档案馆档案库房提升改造工程补遗书01号

【信息来源:武强县】【信息时间:2020-07-08 11:06:21 阅读次数: 】 【字号     】 【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202006241003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强县档案馆档案库房提升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0/6/30 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File
    更正内容: 武强县档案馆档案库房提升改造工程 补遗书01号 编号:hsbx-wq-cg-20005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对《武强县档案馆档案库房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如下调整: 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0条、第七部分评审标准中第二条第(1)项第2条中增加“投标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价竞标,经专家评审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 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1条其他补充条款中增加“项目经理应保证在施工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并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施工现场。如发包人发现项目经理每周有2天不在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0元,连续5天不在施工现场或连续两周每周有2天及以上不在施工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在响应文件内容及响应文件格式中,增加“项目经理驻场承诺书”,格式如下: 项目经理驻场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若我单位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将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现承诺如下: 1、进场施工后,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并验收之日止,项目经理全天候驻施工现场,临时外出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每周有2天不在施工现场,每次罚款20000元,连续5天不在施工现场或连续两周每周有2天及以上不在施工现场,项目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给项目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本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保证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 以上承诺,我方将认真遵守,如有违反,除按相关规定本次投标无效外,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衡水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
    更正日期:2020/7/8 10:07: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强县档案馆(事业)
    地址:武强县滏西路
    联系方式:13833831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水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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