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安平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修改调整项目
更正内容:
答疑期间因投标单位提出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标程序、办法及标准” 附表2:评分标准,业绩打分项“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整治规划项目合同”与“第六部分 投 标 文 件(格式)”中近三年类似业绩一览表备注要求不符。
现更正“第四部分 评标程序、办法及标准” 附表2:评分标准,业绩打分项为:“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整治规划项目合同”
随本公告附带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以最后更正的招标文为准。
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