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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卫生监测设备购置项目

【信息来源:衡水市】【信息时间:2018-11-16 17:34:38 阅读次数: 】 【字号     】 【关闭

衡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卫生监测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1116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卫生监测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XJZB2018-290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1589
采购人联系方式:何兰州  0318-281100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中心街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直房产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香云    0318-202333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饮用水卫生监测设备,包含便携式多功能水质重金属分析仪1台、全自动阴离子洗涤剂萃取分析仪1台。(具体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评标现场的查询为准。

供应商应具备: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7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4、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信息无法录入,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3、投标人网上注册完成并现场报名成功后于2018111909:0020181123 17:00的任意时间,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衡水市南环西路市民中心四楼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600/套(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812110930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衡水市南环西路市民中心四楼)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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