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南岩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报送时间:2018年9月12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饶阳县南岩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R-2018-076
采购人名称:饶阳县留楚乡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饶阳县留楚乡人民政府 |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建峰 1503182961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11号北焦写字楼2405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天吉 0311-66630997 15227138728 |
采购预算金额:270005元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
采购数量:一个标段 |
采购用途:饶阳县南岩村道路改造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项目实施地点:饶阳县南岩村 |
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信用查询证明资料且无不良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 5、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或等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或等同);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5、公司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被委托人必须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名单的人员,法人到场除外)。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自主下载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
磋商文件售价:300人民币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14时00分 |
开标时间:2018年9月29日14时00分 |
开标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
项目联系人:张天吉 |
联系方式: 0311-66630997 15227138728 |
受理质疑电话: 0311-66630997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备注:1、投标人需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 (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上自主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网上报名成功者需携带证明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进行现场报名。资料不全,不予受理。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