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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服务项目食用农产品检测

【信息来源:衡水市】【信息时间:2018-05-15 14:26:57 阅读次数: 】 【字号     】 【关闭

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饶阳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饶阳镇繁荣北街200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贺贺   电话:0318-73296201883288923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衡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816号财贸大厦15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志武  电话0318-688511613785822288

采购方式及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采购内容:

一标段:食用农产品检测467315

二标段:生产、流通、餐饮、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218250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截止20181031

预算金额:685565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上三项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供2017-2018年度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供近半年的社会保障资金的交纳证明原件。成立不足半年的公司不做要求);

6、法定代表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信用查询证明资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516日至201852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 600/标段

投标截止时间:2018651430

开标时间:2018651430

开标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杨志武   电话0318-6885116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饶阳县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备注:投标人需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上注册,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者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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