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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编撰咨询项目

【信息来源:衡水市】【信息时间:2018-04-04 10:47:46 阅读次数: 】 【字号     】 【关闭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编撰咨询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RJZB-20180409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园林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辉    0318-215668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润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 区翠微街303号东方太阳城兴雅苑13幢1-2层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净贤  0318-529078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采购创城专业技术团队全程进行指导、拍摄制作创城所需纪录片等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现场验收结束止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项目的投标;

2.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网上报名通过审查后请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分前(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携带: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证件

(二)中国广告协会一级广告企业资质证书;

(三)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打印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书面声明);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递交至河北润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2日(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5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评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净贤
联系方式:0318-529078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8-5290788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备注:投标单位必须要通过登录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 选择“ 市场主体登陆” 后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 请登录本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 及时进行网上注册, 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 按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 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 资料验审, 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 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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