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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湖部分湖区综合性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衡水市】【信息时间:2018-03-02 16:56:13 阅读次数: 】 【字号     】 【关闭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湖部分湖区综合性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BOAOZB17226101

采购人名称: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衡水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主任  0318-20659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5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杜红叶  0311-83055079-9088、1823313258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金额:800万元

采购内容:衡水湖部分湖区综合性生态修复

施工期、达标期:施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达标期为施工期结束后1年

项目实施地点:王口闸区、大赵闸区

质量要求标准:合格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运营维护能力

3、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需社保局开具,其他证明无效);

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得少于7人;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6、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犯罪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35日至2018年39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发售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27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327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备注: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房间)。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2、投标人在网上报名通过审查后请于2018年35日至2018年39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506室进行初步审查,原件除授权委托书外核对后现场退还,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未进行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资料的审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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